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依据
《2021年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就〔2021〕10号)
二、补贴对象
灵活就业: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自主创业:自主创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个体缴纳养老保险数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体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就业创业证》;
4.银行卡(吉林银行);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
6.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共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初审。街道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共保障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将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比对和核实,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申领补贴条件。填写《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保补贴认定审批表》(附件1),汇总报区就业服务局复审确认。
(三)复审确认。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确认。核实无误的,将审核确认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汇总并导出名册,报市就业服务局。
(四)汇总发放。市就业服务局将各城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上报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名册汇总,向市财政局申请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六、责任部门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0431-81118058
各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局:
朝阳区:0431-88562912南关区:0431-88662600
宽城区:0431-89990858
二道区:0431-84881948
绿园区:0431-89625122
经开区:0431-84607833
汽开区:0431-81501248
净月区:0431-84528619
新区:0431-80793714
中韩:0431-81180109
莲花山:0431-81322855
双阳区:0431-84221852
九台区:0431-82324635
榆树市:0431-89786706
德惠市:0431-87273170
农安县:0431-83291899
公主岭市:0434-677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