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网
网站首页 > 政策指南 > 详情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3-11-13 17:06:44  作者: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来源:长春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16号)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在长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办理材料

(一)申报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一份;

3.学生本人提供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低保证明原件一份。《居民低保证》需年检,低保证明需由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申报残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

2.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

2.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

2.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手册或扶贫卡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五)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申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

2.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同时由学校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身份核查后,提供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3.获得过除国家开发银行以外其他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注: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学生需到贷款银行复印贷款合同(加盖银行章)或银行开具贷款证明,同时由学校到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或与学生当地贷款银行进行身份核实。上述材料需在9月15日前交所在学校。

七)高校需报送材料:

1.高校正式文件一份(盖院校公章);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4)二份(盖学校公章)和电子文档;

3.上述“个人申请”中提交的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高校方面。各高校应组织专门审核机构对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各高校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高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相关情况及材料于9月26日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校上报材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院校审核部门骑缝章。

(二)学生方面。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院校/院系/专业/补贴类别/银行卡号/入学前户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报类别证件编号/上传照片/)

六、责任部门

长春市人社局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1-887815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