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训基地
发布时间:2023-11-13 17:08:29 作者: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来源:长春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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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1.《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振兴工程激励人才助力“六城联动”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22〕36号)
2.《关于印发<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长人组字〔2022〕7号)
二、申请对象与条件
实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职(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实训生申请参加大学生实训,需提供在校证明。实训生只能参加一次实训。
三、申报材料
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有意愿参加大学生实训的在校学生,可向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申请参加实训。按实训生所学专业向挂牌认定的“长春市大学生实训基地”推荐,经双向选择与实训基地单位达成意向后,由实训基地单位将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填写的《长春市大学生实训人员一览表》一并报长春市人才服务局备案。
五、责任部门
长春市人才服务局
咨询电话:0431-8991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