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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14:11:06  作者: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分享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赋能职业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定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30日举办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活动,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活动对象: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大一至大四年级在校生。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两个赛道。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和职教组。

1、成长赛道。面向本、专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各高校要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省赛期间将举办各类实践活动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吉林省教育厅主办,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承办。

(二)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指导教师团队并负责本校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院赛、校赛两级赛制。

(二)院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按照参赛人数设置院赛奖项。各学院推荐校赛选手:

1、成长赛道参赛选手≥3名;

2、就业赛道参赛选手≥3名。

(三)校赛由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比赛环节设置主题陈述与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

校赛设:

1、成长赛道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若干;

2、就业赛道一等奖 1名、二等奖 2名、三等奖 3名、优秀奖若干;

3、优秀组织单位 2个。

(四)获得校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省赛。

七、赛程安排:

(一)院赛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20日。

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完成报名及参赛材料上传,平台现已开放报名,请参赛选手们及时报名。平台操作手册可在全国大赛平台登录页面下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与实施,学生根据大赛赛程安排在大赛平台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报名学生进行院赛比赛。各学院设立院级大赛组委会、评委会等组织机构,做好院级优秀选手评选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决赛。于11月20日前将决赛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附件4)传送至邮箱993347064@qq.com。

(二)校赛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30日。

校赛期间确定参加校级决赛的选手名单、组织参赛选手培训、彩排和比赛等工作。大赛将邀请资深就业指导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委会,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八、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覆盖各专业班级,动员在校生积极参赛。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及组织工作,安排老师全程指导选手参赛;

(二)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九、大赛联系人: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王皓民

联系电话:18943038262

电子邮箱:993347064@qq.com

附件:

1、2024年吉林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2024年吉林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赛(成长赛道)汇总表

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赛(就业赛道)汇总表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图片

扫码查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撰写:刘向博、于芳权

美编:媒体 岳斌

初审:岳斌

复审:郭益含

终审:张丹

责编: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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