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毕业生求职需警惕的陷阱与防范要点
发布时间:2024-12-17 12:38:04 作者: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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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陷阱”:
达成用工意向后、有的用人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没有给劳动者一份合同文本留存、有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缺少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具体信息。如出现上述情况、毕业生到岗工作后合法权益缺少保障。
二、“试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是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三、"夸大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毕业生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单位玩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经理、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
四、“非法传销”:
有的传销组织在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以“勤工俭学”“招聘兼职”“高额回报”等为诱饵、鼓吹团队精神、家庭温暖以及财富几何倍增来诱骗和控制大学生加入、要求其缴纳费用或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或以面试或到单位实习为由、将毕业生骗至外地、没收证件、限制自由、强迫、诱骗毕业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
五、“新职业认证”:
有的培训机构将并无任何法律效力与含金量的机构培训证书、包装为受到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等名义随意举办培训、评价、发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
美编:媒体 张洁
初审:于粟琪
复审:郭益含
终审:张丹
责编: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