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体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 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发〔2024〕7 号)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现面向校内 2026 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具
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岗位条件
1. 要求为 2026年 7 月 31 日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学位;
2.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考核 、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 发布公告
通过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 6月1日—6月9日16:00 时。
(2)报名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线下报名地点: 学理校区主楼 301 室;
线上报名:请将材料发送至邮 516662875@qq.com
2、报名要求:
报名者提供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凡本人信息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 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科研产业处、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审查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 面试
面试工作由人事处、科研产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 、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 1:1 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要到指定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 , 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 、 道德品质 、业务能力 、 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 , 在长春电子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 3 天。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正式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 魏老师
联系电话: 17743489666
人事处
科研产业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6月1日
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