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政策】就业专题之吉林省内就业政策转发丨吉林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1、申请就业生活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毕业年度(指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
(二)毕业年度内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县(市、区)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享受此项政策。第四季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可延长至次年6月30日;
(三)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
2、就业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可以享受多长时间?
答: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自申报之日起享受补贴不超过24个月。本政策与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3、申请就业生活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政府机关考录人员提供《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考录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五)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
4、就业生活补贴如何申领?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毕业年度内,到就业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5、就业生活补贴审核公示需要多长时间,如何支付?
答: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10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就业生活补贴发放条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比对,对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在本地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汇总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
6、就业当月,可否享受就业生活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即可申请就业生活补贴,次月享受,按月发放。
7、高校毕业生需要按月申请就业生活补贴吗?
答: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后,不用按月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月审核申请人上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据实发放。
8、毕业时间怎么认定?
答: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海外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只标注月份的,以标注的当月最后一天为准。
9、就业地怎么认定?
答:就业地指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
10、高校毕业生的学历怎么认定?
答: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标准以首次申请时的学历进行认定,享受期间学历变更的,补贴标准不随之变更。
来源:《通化市就业服务局》
美编:媒体 李世凯
初审:王凯
复审:岳斌
终审:张丹
责编: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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